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申请执行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安文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鲁01执327号
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安文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安文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1执32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安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0050元,扣除本案执行费50元,剩余款项过付给申请执行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