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2066号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
法定代表人:喻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展,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几米家居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自编G15)。
法定代表人:谭某1。
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法定代表人:沈某1。
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几米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利号:ZL**************)一案,本院于2020年*月**日立案。
经查,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