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4民初185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
营业执照注册号:211-87-50168。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宇轩、黄俐,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三明佳源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化县翠江镇翠江豪园2幢二、三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4MA2XQG3C38。
法定代表人:刘林玉,经理。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三明佳源超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申请撤诉,系当事人对自己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
审判长 陈翔熙 审判员 黄国庆 审判员 吴青华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饶 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