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沈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渝05民初1338号
案件名称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沈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沈鹏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5民初1338号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29支弄**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916891XK。

法定代表人:楼更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苑,江苏圣典(潥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黎明,江苏圣典(潥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鹏,男,汉族,1998年8月19日出生,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4日立案。

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