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执810号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灏天通讯器材经营部、袁兴凤: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灏天通讯器材经营部、袁兴凤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1民初258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南京市溧水区灏天通讯器材经营部、袁兴凤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袁兴凤汇入本院账户12638元,本院汇入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帐户12550元,收取执行费88元。
至此,本案己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