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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商机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0108民初42691号
案件名称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商机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机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0108民初42691号原告: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北路106号11号楼7层704号。

法定代表人:冯俊乾,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菲,北京市银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商机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7层704-14号。

法定代表人:程汉东。

原告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商机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

因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河南风临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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