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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谢树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粤0604民初6246号
案件名称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谢树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谢树林;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604民初6246号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91XK。

法定代表人:楼更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全英,广东红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英,广东红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谢树林,男,汉族,1986年9月14日出生,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公民身份号码:450××××××××××××315。

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谢树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

原告于2021年3月3日以双方和解为由,书面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自行处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已减半收取即658元,由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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