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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千云假冒注册商标罪刑罚变更刑事决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浙0281刑更20号
案件名称易千云假冒注册商标罪刑罚变更刑事决定书
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罚与执行变更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易千云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20)浙0281刑更20号 罪犯易千云,女,1986年8月2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邵阳县。

2020年11月3日本院作出(2020)浙0281刑初875号刑事判决,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罪犯易千云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

现判决已生效。

经查,罪犯易千云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将罪犯易千云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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