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2072执9667号中山市古镇木波百货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古镇木波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执行。
依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20民终5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2072执9667号中山市古镇木波百货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古镇木波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执行。
依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20民终5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