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448号曾绍文丁志刚、刘承松、姜启明、姜怡明:曾绍文与丁志刚、刘承松、姜启明、姜怡明专利权权属、发明人署名权纠纷一案,因丁志刚、刘承松、姜启明、姜怡明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履行完毕,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的(2019)湘01知民初119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1月19日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448号曾绍文丁志刚、刘承松、姜启明、姜怡明:曾绍文与丁志刚、刘承松、姜启明、姜怡明专利权权属、发明人署名权纠纷一案,因丁志刚、刘承松、姜启明、姜怡明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履行完毕,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的(2019)湘01知民初119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1月19日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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