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192知民初927号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三路****(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谢岳荣,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成逆,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秋姨,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郑东新区白沙镇深圳箭牌卫浴店,经营场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康庄村洁具市场。
经营者:徐延涛。
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东新区白沙镇深圳箭牌卫浴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6日立案。
2020年12月28日,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与被告郑东新区白沙镇深圳箭牌卫浴店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