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与付进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114民初16091号
案件名称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与付进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0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付进喜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0)粤0114民初16091号原告: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3855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K。

法定代表人:徐乘,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心灵,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启满,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被告:付进喜,男,1970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原告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基公司)与被告付进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赫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心灵、谭启满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付进喜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事实一、赫基公司注册商标情况赫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是第5078445号“FIVEPLUS”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核准使用在第25类商品上,包括服装、针织服装、裙子等,注册有效期自2009年6月14日至2029年6月13日止。

2019年1月1日,赫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赫基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赫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商标以独占使用许可方式许可赫基公司使用;

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商标侵权,赫基公司有权进行商标等知识产权维权活动,包括向相应的法院起诉以及证据保全。

上述商标知名度的证据:百度百科有关“FIVEPLUS”的词条介绍,载明“FIVEPLUS”创立于2009年,是赫基国际旗下自创品牌之一;

2015年2月10日,广州众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FIVEPLUS”品牌服饰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载明赫基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FIVEPLUS”品牌服饰的销售收入为220070万元,纳税总额为46841万元。

二、付进喜实施的被诉侵权行为情况2020年8月6日,赫基公司的关联公司委托代理人在淘宝网的“欧家小淘淘品牌折扣店”内购买了两款商品:一款为“现货FivePlus5+2020新款女秋娃娃领上衣短款针织开衫2RA3030300”商品,单价为118元,累计评价101条,月销229;

另一款为“现货Five5+Plus2020专柜正品新款女秋装蕾丝连衣裙2RN3080840”,单价为199元,累计评价107条,月销31。

阿里巴巴平台披露以上店铺的经营者为付进喜。

赫基公司将上述公证购买的两款商品作为本案被诉侵权商品提交。

该两款商品的吊牌及水洗标均印有“FivePlus”字样。

赫基公司主张上述网店展示的未公证购买的其他43款商品亦为本案被诉侵权商品。

该43款商品链接名称使用了“FivePlus”、“FivePlus5”、“Five5+Plus”字样。

庭审中,赫基公司确认其主张的被诉侵权商品均已下架。

三、被诉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及侵权比对意见将被诉侵权标识“FivePlus”、“FivePlus5”、“Five5+Plus”分别与赫基公司第5078445号注册商标进行比对,赫基公司主张构成近似。

四、有关赔偿的事实1.赫基公司主张依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付进喜经营规模、销售数量、经营时间、付进喜的侵权恶意程度、维权开支等因素由法院酌情确定本案赔偿数额。

2.赫基公司为公证购买被诉侵权商品支付305.57元,因本案及关联案共支付公证费800元。

赫基公司还主张律师费2000元,但未提交相应证据。

3.涉案店铺于2017年9月8日开店。

五、原告赫基公司的诉讼请求:1.付进喜立即停止销售侵害赫基公司独占许可使用的第507844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付进喜赔偿赫基公司因商标被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10万元;

3.付进喜赔偿赫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及办案差旅费用等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4.诉讼费由付进喜承担。

庭审中,赫基公司明确其主张停止侵害的行为为付进喜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裁判理由与结果本院认为,赫基公司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享有第5078445号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上述注册商标处于有效期限内,赫基公司在独占许可使用期间有权以其自身名义,对侵害上述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赔偿。

涉案公证书已证实淘宝平台的“欧家小淘淘品牌折扣店”网店销售了本案被诉侵权商品,而且相关网站平台已披露上述网店经营者为付进喜,故赫基公司主张付进喜实施了销售被诉侵权商品的行为,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赫基公司公证购买的两款被诉侵权商品在吊牌及水洗标处突出使用了“FivePlus”字样,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而且被诉标识亦使用在第25类服装上,可以进行侵权比对。

将被诉标识“FivePlus”与第5078445号“FIVEPLUS”商标进行比对,前者仅将后者的部分字母改为小写,但是两者字母、排列顺序、读音均一致,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不会注意到两者的以上区别,故两者构成近似。

付进喜未经许可,销售的商品使用了与第5078445商标近似的标识,侵害了赫基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赫基公司并未购买涉案网店展示的另外43款商品,故本案不足以认定该43款商品链接所销售的商品亦使用了侵权标识。

虽然该43款商品链接使用了“FivePlus”、“FivePlus5”、“Five5+Plus”字样,但是该行为并非销售行为,而是使用行为,赫基公司诉请明确主张付进喜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未包括停止使用行为,而且赫基公司庭审中亦明确其主张停止侵害的行为为付进喜停止销售侵权商品,根据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于涉案网店另外43款商品链接使用“FivePlus”、“FivePlus5”、“Five5+Plus”字样是否构成侵权,本案不予处理。

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问题。

鉴于赫基公司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付进喜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无法确定,本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及情节、付进喜经营规模、交易数量、侵权期间、侵权恶意程度以及赫基公司的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55000元。

赫基公司超出该数额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付进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第507844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二、被告付进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5000元;

三、驳回原告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珠海赫基服饰有限公司负担1035元,被告付进喜负担12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