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9民初526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论岘洞,YangjinPlaza),营业执照注册编号:211-87-50168。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LeeDongWoo),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寒粮,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宁德市蕉城区蕉南乐巧贵宝宝奶粉屋,经营场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海富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02MA2YAPW670。
经营者:乐巧贵。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宁德市蕉城区蕉南乐巧贵宝宝奶粉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3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于2020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现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