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07民初28336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营业执照注册编号211-87-50168。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鑫,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奥比雅饰品批发店,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鸿基中路6号富业商品批发城首层A区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MA5DHTNE0R。
经营者:陈良开,男,户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奥比雅饰品批发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8日立案。
原告向本院申请将本案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包括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并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回对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奥比雅饰品批发店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
原告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元,本院依法向其退还1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