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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粤0306民初3299号
案件名称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2-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8)粤0306民初3299号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510自编之十五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U。

法定代表人谢国华,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黄宝浩,广东仁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林昭辰,广东仁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经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新瑞北区五巷7号2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G。

经营者林培钿,女,1967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法院: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第18700291号商标“爆兽猎人”的侵权行为;

2、判令被告就其侵犯第18700291号“爆兽猎人”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相关情况被告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一、商标权权属:第18700291号商标“爆兽猎人”,注册人为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28类,包括玩具、智能玩具等,有效期至2027年1月27日止。

二、被告销售被控侵权商标的具体商品、情形:据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海珠第18281号公证书、(2017)粵广海珠第18295号公证书、(2017)粤广海珠第18284号公证书、(2017、)粤广海珠第18290号公证书记载,2017年5月5日原告使用公证处的电脑登陆www.1688.com网页,进入工商登记信息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显示名称为“雅斯玩具贸易”的店铺,购买了订单号为12894603252397411的商品。

2017年5月8日快递单号为280602253054、装有被告出售的印有侵权标识的18件商品寄送到公证处。

三、被控侵权商标的具体内容:当庭拆封公证实物,封存的实物中为18件侵权产品“爆蛋猎人”的系列玩具商品,其中本案的涉案商品为铠甲飞龙4件。

包装底面有公证网购该侵权商品的快递底单,该底单与公证书中呈现的底单一致。

四、被控侵权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范围的比对意见:被控侵权商品落在第18700291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中,与其中的玩具属于同一商品范围。

五、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的比对意见:被控侵权标识与第18700291号注册商标近似。

六、合理支出的项目及金额:原告主张为本案维权支出购买玩具花费62.72元,公证费562元。

判决结果本院认为,原告依法享有第18700291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在注册有效期内,其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被告所销售的商品,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商标的商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数额,由于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因被告侵权所受损失或被告因侵权所获利益的具体数额,本院综合考虑原告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30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第1870029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贸易商行于本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共计人民币3000元;

三、驳回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本案受理费共人民币550元,其中500元由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中50元由被告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雅贝斯玩具贸易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杨  燕  华人民陪审员 蔡  文  卿人民陪审员 陈  李  芬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刘思逸(兼)书 记 员 董    宏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

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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