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07民初1789号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ASTLEYBAKERDAVIESLIMITED),住所地:英国伦敦沃伦街**。
代表人:尼古拉斯高恩(NicholasGawne)。
原告: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ENTERTAINMENTONEUKLIMITED),,住所地:英国伦敦沃伦街**代表人:尼古拉斯高恩(NicholasGawne)。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捷文,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兆明,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何敏,男,土家族,1986年11月18日出生。
被告:刘菁,女,汉族,1987年6月13日出生。
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敏、刘菁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何敏因本案所述事实被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且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案必须以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本案应当中止审理。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