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执97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海曙区西尚电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宁波乐群电子有限公司、宁波优曲克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波海曙区西尚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乐群电子有限公司、宁波优曲克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宁波优曲克贸易有限公司已履行本院(2017)浙02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因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执97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海曙区西尚电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宁波乐群电子有限公司、宁波优曲克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波海曙区西尚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乐群电子有限公司、宁波优曲克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宁波优曲克贸易有限公司已履行本院(2017)浙02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因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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