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1执442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阿天齐阿胶制品有限公司、聊城市品尚阿胶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1民初1215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山东东阿天齐阿胶制品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交纳案件受理费义务,经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移送,于2019年4月4日立案执行。
本案依法立案执行后,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1民初1215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