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粤0112执恢294号申请执行人利惠公司、被执行人许华武:你们之间侵权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穗黄法民二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许华武未履行上述裁定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恢复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本案及(2016)粤0112执2335号案均已执行完毕。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