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执保126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金岭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烟台金岭葡萄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
本院经查控系统未查询到烟台金岭葡萄酒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亦不能向本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即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特此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执保126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金岭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烟台金岭葡萄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
本院经查控系统未查询到烟台金岭葡萄酒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亦不能向本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即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