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与广州殷霆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73知民初470号
案件名称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与广州殷霆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7-3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广州殷霆茶业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73知民初470号原告: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柳中冈,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志兵,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楚婕,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殷霆茶业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朱某1。

本院在审理原告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殷霆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授权公告号为CN102730297B)纠纷一案过程中,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