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执3160、3161号 广州颂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泓特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颂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泓特电子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8)粤73民初2138、2139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9年6月1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查明,申请执行人广州颂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泓特电子有限公司已达成和解,并向本院递交申请书,被执行人广州市泓特电子有限公司已缴纳执行费1162元(已上缴国库)。
因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本案按终结方式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