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4364号原告:广州市三宝动漫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明玉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梦友,广东诺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玉叶,女,汉族,1977年7月24日生,住广东省普宁市××××××××××××。
原告广州市三宝动漫玩具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玉叶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所涉专利为ZL×××××××××××××ד玩具(螺旋巨轮)”。
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诉讼中广州市三宝动漫玩具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广州市三宝动漫玩具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三宝动漫玩具有限公司撤回本案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广州市三宝动漫玩具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