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凯汽车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3民初2622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凯汽车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凯汽车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2622号原告: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广达路38号3栋二楼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7。

法定代表人:梁美玉,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易春丽,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新凯汽车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桃园路田厦商业大厦四楼4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P。

法定代表人:孔令省。

原告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新凯汽车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9日立案。

原告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对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自愿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2300元,扣除本院应收取的部分,剩余部分2275元退回原告。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