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4871号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中执NEXONE3层301-315。
法定代表人:陈锦龙。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明超,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南山区顺能通电子商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下白石新村2栋133铺。
经营者:沈西宁。
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南山区顺能通电子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630624375.5、名称:风扇(N9-FAN)]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立案。
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