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乐陵市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鲁01民初1338号之一
案件名称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乐陵市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慧盟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乐陵市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1民初1338号之一 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张夕勇,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明涛,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莹丽,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湖南慧盟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

法定代表人:方展。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晓伟,公司员工。

被告:乐陵市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

法定代表人:马振辉,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爱军,山东华控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慧盟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乐陵市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9日立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诉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计4500元,由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