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民初3733号原告:九牧厨卫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岸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晓妹,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巧燕,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皇乐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
法定代表人:黄彬阳。
被告:田继林,男,1961年3月28日,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系武侯区梦特丽尔卫浴经营部经营者,该经营部已于2017年12月5日注销)。
本院于2017年11月9日受理原告九牧厨卫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皇乐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田继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案件审理中,九牧厨卫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深圳市皇乐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田继林的起诉。
本院认为,九牧厨卫有限公司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其申请撤回对深圳市皇乐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田继林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