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浙0206民初2157号原告:WHEELPROS,LLC(中文译名:博鲁斯轮毂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美利坚合众国科罗拉多州80111格林伍德村南万伦西亚路5347号200室)。
法定代表人:RandallE.White,该公司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刘晶婷,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宁波摩多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F)。
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天龙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维真。
原告WHEELPROS,LLC(中文译名:博鲁斯轮毂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宁波摩多进出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4日立案。
原告WHEELPROS,LLC(中文译名:博鲁斯轮毂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