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众熙高尔夫球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苏05民初1025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众熙高尔夫球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12-1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众熙高尔夫球车配件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苏05民初1025号原告: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新联社区嶂背路创业四路****B。

授权代表:黄娅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戎,江苏良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有为,江苏良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常州众熙高尔夫球车配件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新新工业路北。

法定代表人:田优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晶晶,常州市权航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原告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众熙高尔夫球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28日立案。

审理中,原告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以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本案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深圳市夙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