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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米厂与梅河口市宏康源米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湘01执保1号
案件名称福州米厂与梅河口市宏康源米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3-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福州米厂;梅河口市宏康源米业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执保1号福州米厂:你方与梅河口市宏康源米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17年1月3日你方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

本院依据(2016)湘01民初2207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3月8日冻结了梅河口市宏康源米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的查封期限为壹年。

上述查封财产如需续保,请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续保,逾期未申请造成该查封财产自行解封的,由你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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