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美源坊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浙0110民初15686号
案件名称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美源坊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5-3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完美(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市美源坊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110民初15686号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民营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古润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黎同珠,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鹏,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州市美源坊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68号开元丽城13号楼东2单元4层西户。

法定代表人:张焕芳。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1幢6楼6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市美源坊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行使处分权,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210元,由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