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郑青焕与深圳市多贺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粤03民初1228号之三
案件名称郑青焕与深圳市多贺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11-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郑青焕,深圳市多贺电气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3民初1228号之三原告:郑青焕,男,汉族,1974年12月31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金徽,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叶,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多贺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浦路上寮蚝四林坡坑工业区B号厂房4楼A区。

法定代表人:文渊。

原告郑青焕诉被告深圳市多贺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6月07日立案。

原告郑青焕于2017年11月0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郑青焕的撤诉申请系其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青焕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已由原告郑青焕交纳,本院依法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剩余部分退回原告郑青焕。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