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民辖终78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普宁市乐仕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普宁市占陇工业区茂都楼。
法定代表人:钟泽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文新,男,汉族,1978年12月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涂露,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普宁市乐仕家具有限公司(下称乐仕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文新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初988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系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据此,经初步审查,本案原告刘文新提交的初步证据可以证明,本案被诉侵权产品系刘文新在乐仕公司网店下单、并在深圳市收货,故深圳市为被诉侵权行为的销售地,且原审法院系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专利侵权的一审法院,原审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乐仕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乐仕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乐仕公司不服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本案不管是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均在揭阳,故本案应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原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原审裁定将网络销售的收货地认定为侵权销售地错误。
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刘文新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本院认为,刘文新以乐仕公司生产、销售涉嫌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为由提起本案诉讼,故本案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刘文新主张其在深圳市通过网络购买收到被控侵权产品,并提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2017)深南证字第8530、8531号公证书予以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关于“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规定,深圳市作为被控侵权产品的网络销售地,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继续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的规定,原审法院作为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对本案拥有管辖权。
原审裁定正确,应予维持。
乐仕公司认为原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李忠铭审判员 史尊魁审判员 江 萍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田 青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继续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法〔2014〕315号)……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管辖辖区内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