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弓箭控股与珠海市拱北星源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粤73民初3168号
案件名称弓箭控股与珠海市拱北星源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12-0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弓箭控股,珠海市拱北星源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73民初3168号原告:弓箭控股(ARCHOLDINGS),住所地法国,邮编62510(104avenueduGénéraldeGaulle62510Arques)。

法定代表人:GOLLINTimothyJohn。

委托诉讼代理人:岳斐,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衡雪,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珠海市拱北星源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刘平希。

原告弓箭控股(ARCHOLDINGS)与被告珠海市拱北星源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0620167125.4、名称“壶盖”】纠纷一案,原告弓箭控股(ARCHOLDINGS)于2017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弓箭控股(ARCHOLDINGS)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弓箭控股(ARCHOLDINGS)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