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苏01民初2592号
案件名称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12-2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1民初2592号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大浪南路英泰工业区E区D栋厂房一层、三层、E栋厂房2-4层。

法定代表人:单景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莱、尹梦婕,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镇江市中山东路333号太和广场第1层118室。

负责人:徐传伟。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6日立案。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现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的起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