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叶磊与长沙昂诗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湘0121民初6222号
案件名称叶磊与长沙昂诗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叶磊;长沙昂诗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121民初6222号原告:叶磊,男,1981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伟斌,福建能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沙昂诗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芭茅洲巷68号香江锦园1栋2101房。

法定代表人:张清斌。

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2室。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原告叶磊与被告长沙昂诗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叶磊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叶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叶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6元,减半收取88元,由原告叶磊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