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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力、东莞市汇天玩具模型有限公司等与武侯区无限航模玩具经营部、成都全城热恋商场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粤民辖终184号
案件名称赵德力、东莞市汇天玩具模型有限公司等与武侯区无限航模玩具经营部、成都全城热恋商场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二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05-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武侯区无限航模玩具经营部,赵德力,东莞市汇天玩具模型有限公司,成都全城热恋商场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民辖终18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武侯区无限航模玩具经营部。

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

经营者:李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德力,男,汉族,住湖南省汉寿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东莞市汇天玩具模型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赵德力,总经理。

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黄仁东,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陈志飞,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成都全城热恋商场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万是春。

原审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陆兆禧。

上诉人武侯区无限航模玩具经营部(下称无限航模经营部)因与被上诉人赵德力、东莞市汇天玩具模型有限公司(下称汇天公司)、原审被告成都全城热恋商场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43036××××.X)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第207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是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

两原告(赵德力、汇天公司)起诉时提交的公证书显示,汇天公司通过网络购买被诉侵权产品,并在广东省收货,汇天公司住所地位于广东省,可以认定广东省是本案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第二条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广东省在原审法院辖区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被告无限航模经营部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驳回被告无限航模经营部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无限航模经营部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法院(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2075号民事裁定,依法将本案裁定移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是:原审法院认为原告赵德力通过网络购买被诉侵权产品,并在广东省收货,该收货地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该认定不合法。

法律规定的管辖,特别是侵权行为之诉的管辖法院是法定的,不由当事人协商或在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之外选择,如果认为原告可以通过选择收货地为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则原告可以以买卖合同约定要求被告将货送到任一一处由原告想寄送的地方,这就形成原告可以根据自己的行为任意选择管辖法院,而不是由法定的侵权行为来确定管辖法院,违反侵权行为管辖法院法定原则,因而原审法院的认定是错误的。

如果说原告的诉讼为侵权之诉成立,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案的侵权行为地应认定为被告生产和销售产品所在地,即被告住所地。

不能由原告行为所导致被告为一定行为的收货地来认定侵权行为地。

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将本案移送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赵德力、汇天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原审被告成都全城热恋商场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也无提交书面意见。

本院认为:本案是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14)1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继续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的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且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除广东省深圳市外在广东省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实行跨区域管辖。

根据被上诉人起诉时提交的公证书显示,被上诉人通过网络购买方式购买了涉嫌侵权的产品并在广东省收货。

从网络买卖的特点看,网络买卖行为跨越空间地域,从买受人下单购买到出卖人发货再到买受人收货,均为买卖行为的组成部分,故买受人收货地(也是买受人住所地)可认定为涉嫌侵权行为地之一。

因广东省为侵权行为地,且被上诉人汇天公司住所地位于广东省,属于原审法院的辖区范围,故依照前述规定,原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拥有管辖权。

综上,上诉人无限航模经营部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并将案件移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原审裁定驳回无限航模经营部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詹伟雄代理审判员  江 萍代理审判员  符 容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书 记 员  耿丽丽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发明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第二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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