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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磊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豫03刑初40号
案件名称王磊磊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12-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已隐藏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3刑初40号被告人王磊磊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7日作出(2016)豫03刑初40号刑事判决书。

现发现其中有遗漏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在第一页第六行“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后遗漏“于2016年1月23日被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临时羁押”,现予以补正;

原刑事判决书第七页第五行“即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现更正为“即自2016年1月23日起至2017年4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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