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天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沪0112执7098号
案件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天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1-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天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全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沪0112执7098号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上海市。

被执行人:上海天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沪0112行审150号行政裁定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上海天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商标行政处罚决定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8月12日向被执行人上海天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上海法院执行管理系统、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等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信息。

另,本院已将被执行人上海天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本院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申请执行人表示不能提供。

现由于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立即执行完毕的条件尚不具备。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0)沪0112行审150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