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路易威登马利蒂、杭州市江干区凯斯格服饰有限公司与杭州市江干凯斯格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杭滨知初字第689号
案件名称路易威登马利蒂、杭州市江干区凯斯格服饰有限公司与杭州市江干凯斯格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5-12-1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路易威登马利蒂,杭州市江干凯斯格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杭滨知初字第689号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

法定代表人:麦克尔·布尔克(michaelburke),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罗正红、孙志峰,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杭州市江干凯斯格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61-69号杭州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5012号。

法定代表人:陈传顺。

被告二: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61-69号。

法定代表人:张慧忠,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诉被告杭州市江干区凯斯格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于2015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现申请撤回起诉,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