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芜湖美的日用家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信世强知识产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4)大民四终字第9号
案件名称芜湖美的日用家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信世强知识产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二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4-05-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信世强,芜湖美的日用家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大民四终字第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信世强,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芜湖美的日用家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健,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衣维成,辽宁海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信世强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9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于2014年5月2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信世强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上诉人信世强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