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里安格有限公司、黄坤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粤0114民初11981号
案件名称里安格有限公司、黄坤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8-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里安格有限公司;黄坤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114民初11981号原告:里安格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葵涌葵昌路26-38号豪华工业大厦9楼A03室。

法定代表人:園田康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岳林,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坤,女,1991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原告里安格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坤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立案。

原告里安格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里安格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25元,由原告里安格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