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01知民初549号原告:深圳市小嘿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宿振,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小嘿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宿振、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
原告深圳市小嘿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小嘿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小嘿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深圳市小嘿科技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