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知民申22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宜阳县香鹿山镇喜宴天下酒店,经营场所河南省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
经营者:樊恩柱,男,出生于1963年12月20日,汉族,住河南省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洛阳餐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香榭里?畔山兰溪商务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申家威,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夏怡,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宜阳县香鹿山镇喜宴天下酒店(以下简称喜宴天下酒店)因与被申请人洛阳餐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餐旅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3知民终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喜宴天下酒店申请再审称,1.一审、二审判决认定喜宴天下酒店使用的“喜宴天下”标识与洛阳餐旅公司注册的第12450549号“下天宴”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一审、二审法院只考虑到了“下天宴”商标的知名度,没有考虑“下天宴”商标和“喜宴天下”的显著区别,能够被一般消费者区分。
“下天宴”商标是中国传统书写习惯,具有显著性,其能够与现代书写顺序的“喜宴天下”有效区分。
2.二审法院认定喜宴天下酒店使用的“喜宴天下”标识与洛阳餐旅公司的第28298743号“宴天下”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喜宴天下酒店在2017年7月19日注册成立,第28298743号“宴天下”注册商标在2018年11月28日注册,喜宴天下酒店使用在先,说明其享有在先权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二审法院要求喜宴天下酒店直接停止使用“喜宴天下”标识违反该法律规定。
3.一、二审法院认定损害赔偿数额无事实依据。
喜宴天下酒店不存在侵犯洛阳餐旅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事实,洛阳餐旅公司主张损失毫无事实依据。
如果再审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请考虑以下因素:喜宴天下酒店成立于2017年7月19日,位于国家级贫困县附近,属于农村地区,消费水平低,平时没有什么生意,业务单一,主要承接附近居民的结婚喜宴,且远离洛阳市区,对洛阳餐旅公司几乎没有影响。
洛阳餐旅公司答辩称,喜宴天下酒店使用的被控侵权标识“喜宴天下”与洛阳餐旅公司依法享有的“宴天下”注册商标属于近似商标,喜宴天下酒店未经洛阳餐旅公司许可和授权,在其经营场所及企业字号中突出使用侵权商标,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判决合法合理,喜宴天下酒店申请再审的理由不成立,应驳回其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喜宴天下酒店是否侵害了洛阳餐旅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问题。
洛阳餐旅公司依法对第12450549号“下天宴”注册商标和第28298743号“宴天下”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12450549号注册商标虽然文字自左至右为“下天宴”,但洛阳餐旅公司经营场所为传统中式风格,其在日常经营中使用该注册商标,应按照传统的阅读习惯,自右至左呼叫为“宴天下”。
喜宴天下酒店的经营范围与洛阳餐旅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未经许可突出使用与“宴天下”近似的“喜宴天下”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酒店与洛阳餐旅公司旗下的宴天下系列酒店存在特定关联,对其服务来源产生混淆,一审、二审法院认定喜宴天下酒店侵害了洛阳餐旅公司第12450549号“下天宴”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无不当。
喜宴天下酒店的该项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关于喜宴天下酒店主张的其对第28298743号“宴天下”注册商标享有在先使用权的再审理由。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本案中,喜宴天下酒店使用“喜宴天下”标识虽然早于第28298743号“宴天下”注册商标申请时间,但喜宴天下酒店在再审申请中已经承认其经营规模较小,应认定其使用行为未具有一定的影响,不符合商标法的该款规定,故喜宴天下酒店的该项申请理由亦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关于喜宴天下酒店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的问题。
洛阳餐旅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亦未举证证明喜宴天下酒店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喜宴天下酒店的经营规模、经营时间、地理位置及洛阳餐旅公司因本案支出的相关费用,将赔偿数额酌定为40000元,并无不当。
喜宴天下酒店的该项申请理由亦不成立。
综上,喜宴天下酒店的再审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事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宜阳县香鹿山镇喜宴天下酒店的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