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执恢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桂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桂清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执恢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桂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桂清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