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102执8422号申请执行人: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822号。
法定代表人:楼更深,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济南历下王芹芹饮品店,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宽厚里步行街112号1点点饮品店。
经营者:王芹芹,女,1984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历下王芹芹饮品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4日与被执行人济南历下王芹芹饮品店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申请我院解除所有的限制措施,及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9)鲁0102执84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