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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鹏、周小兵等假冒注册商标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1191刑初163号
案件名称黄鹏、周小兵等假冒注册商标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1-0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黄鹏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C}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1191刑初163号 被告人黄鹏、周小兵、赵跃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2020)苏1191刑初163号 号刑事判决书。

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原判决书第5页倒数第5行,即“被告人赵跃岗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错误,现更正为“被告人赵跃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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