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鲁0181执3835号申请执行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仙文、台州市路桥潜水艇洁具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2019)鲁0181民初62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徐仙文、台州市路桥潜水艇洁具厂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2月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2019)鲁0181民初626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