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01执1263号东莞怡信磁碟有限公司、李勤苗:申请执行人东莞怡信磁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勤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知民终4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李勤苗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3月13日立案强制执行,立案标的为20735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李勤苗的银行存款。
2020年4月1日,被执行人李勤苗向本案账号转入了21062.84元。
本院已将20840.84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东莞怡信磁碟有限公司,执行费222元上缴财政。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