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执24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兰溪圣鹏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孙兴华: 申请执行人浙江兰溪圣鹏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兴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5月13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孙兴华交纳了执行款84110元。
现本院已将执行款8411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浙江兰溪圣鹏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出具了结案申请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执24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兰溪圣鹏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孙兴华: 申请执行人浙江兰溪圣鹏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兴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5月13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孙兴华交纳了执行款84110元。
现本院已将执行款8411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浙江兰溪圣鹏旅游工艺品有限公司出具了结案申请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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